巡回审判进村巷 守护乡邻烟火情 ——林城法庭以“枫桥经验”巧化邻里积怨
2026-07-17 17:41:4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530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胡昭娣“真是没想到,法官把法庭搬到家门口,多年的老疙瘩就这么解开了!”看着杨某家的烟囱不再冒黑烟,王某握着调解书感慨道。这幕发生在会同乡村的场景,正是会同县人民法院林城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注脚。

在会同县林城镇某村,王杨两宅仅一墙之隔。本是守望相助的邻居,却因烟囱之间的距离生了嫌隙。每逢炊事时分,杨家厨房飘出的油烟,在王家墙上烙下斑驳印记。更令王某烦心的是,共用排水沟总被杂物堵塞,雨季积水倒灌入院。几年间,村委会调解多次未果,两家从“抬头不见低头见”变成“老死不相往来”。
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坐堂问案、一判了之。考虑到该案系典型的邻里纠纷,双方积怨较深,机械裁判只能治标不治本,极易引发次生矛盾、激化邻里对立。为彻底查清案件事实、找准矛盾症结,从根源上解开邻里心结,承办法官下沉一线,前往争议现场实地勘查,细致核查烟囱排污范围、水沟走向及权属使用现状,固定案件关键事实。

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,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便民、利民、惠民的制度优势,切实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,法庭决定启动现场巡回审判模式,将庭审调解场所直接设在双方争议地块现场。同时,邀请辖区村干部、人民调解员全程参与、协同调处,构建“法庭主导+基层联动”的多元解纷格局,借助基层干部熟悉村情民意、群众信任度高的优势,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。

庭审现场,法理与乡情交织。法官以法律条款为“尺”,明确指出杨某烟囱设置“有违方便生活、公平合理原则”,排污行为已侵害相邻权益;又以“远亲不如近邻”的乡土伦理为“钥”,劝解双方:“抬头不见低头见,互让一步天地宽。”村干部现身说法,回忆两家人曾共度农忙的情谊;调解员以“乡土话”解读法条,消解当事人对法律的距离感。从唇枪舌剑到沉默沉思,从愤然对峙到轻声交流,双方情绪逐渐软化。

在法官的悉心调解和基层干部的共同劝导下,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,理性看待纠纷。经过多轮沟通、耐心调和,双方最终冰释前嫌,达成一致调解协议,对烟囱整改、水沟划分使用、后续邻里相处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。双方持续多年的邻里矛盾得到化解,积压已久的心结终于解开。

此次巡回审判,是会同法院打破“坐堂审案”传统、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。通过将法庭“搬”到群众身边,既高效化解纠纷,又以“一案”为镜,向村民普及相邻权边界、和谐相处之道,实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治理效能。村民老张感叹:“这场‘看得见摸得着’的庭审,是‘六尺巷’传说的现实演绎。”

展望未来,会同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治理“责任田”,深化巡回审判常态化机制,让司法服务覆盖田间村巷;精准开展普法宣传,将法律知识融入乡土生活;健全多元解纷网络,凝聚法庭、村社、调解组织的共治合力。以柔性司法解民忧,用多元调解筑和谐,为乡村振兴筑牢法治根基,让“枫桥经验”在乡土大地上绽放新芽。

责编:周玉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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